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质实验室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
3.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农康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9月24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k8凯发登录的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科: 6935361-801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