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日(7日)。
查询方式:http://sthjj.huhhot.gov.c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
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3270652
通讯地址:和林格尔县呼北线与新盛街交叉口东北300米
邮编:0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和林格尔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新建项目 |
和环政批字〔2024〕8号 |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