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公告》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2023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审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8日。在此期间,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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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呼和浩特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审定结果(点击下载查看)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